
圖片來源:海洛創意
6月5日,中國民航局在其官網上發布一個關于無人機運行的公益廣告,其中指出,今年1-5月份,我國發生十余起無人機干擾民航事件,造成百余個航班備降或者是返航,影響旅客上萬人,無人機黑飛已經嚴重影響民航安全。
5月12日,重慶江北機場接連兩次遭到無人機干擾,造成40余個航班備降,60余個航班取消,140余個航班延誤,而成都雙流機場在兩周多的時間內9次遭遇無人機干擾事件,類似的事情過去兩年在不少城市都出現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第58條規定,禁止在依法規定的民用機場范圍內和按照國家規定劃定的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內,飼養、放飛影響飛行安全的鳥類動物和其他物體。不同等級的機場凈空保護區范圍不盡相同,一般為每條跑道兩側各10公里,兩端各20公里范圍。
盡管大部分無人機生產商依據該標準在無人機內進行GPS鎖定設置禁飛區和限飛區,使得無人機在這些電子圍欄范圍內無法正常啟動,但是還是有人通過加裝技術模塊的方式進行破解,使得無人機得以在禁飛區飛行,產生安全隱患。
事實上,早在2015年,中國民航局印發的《輕小無人機運轉規則》(試行)就明確規定某些類型的無人機應當接入無人機云體系。
簡單的說,無人機云類似于無人機的“黑匣子”,在人口密集地區和機場凈空區要求每秒一次地報告飛行高度、距離等實時信息,且飛行數據需要保留3個月以上,通過這種方式,保障空中安全和地面安全,但是規定一直都沒有真正落地執行。
2016年,中國民航局批復了三家無人機云運營公司的許可,其中包括中國航空器擁有者及駕駛員協會運營的U-Cloud,青島云世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運營的U-Care以及成都福來鷹通用航空有限公司運營的飛云系統。
實際上,深圳市大疆創新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大疆)也于2014年開始研發自己的無人機云GEO(全稱為Geospatial Environment Online),并且多次向監管部門推薦自己的產品,但是由于考慮到一家企業不能同時擔任“運動員和裁判員”,于是直到現在都沒有得到批準。
“無人機云系統運營商不是一個官方監管機構,沒有權威性,因此我們沒有把數據交給第三方管理,也沒有廠家會配合,對于政府和其他官方機構的要求,我們會積極配合。”深圳的一家無人機制造商市場部負責人告訴界面新聞記者。
“目前應該還沒有哪一家商業公司愿意采用它們的(系統),除非強制,否則我不覺得有人會用,我們更多是不想授人以柄。”一位無人機研發人員告訴界面新聞記者。
今年6月1日,民航局下發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名制登記管理規定》正式實施,規定要求最大起飛重量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無人機擁有者須進行實名登記,但是由于沒有對接公安部的系統,目前來看,即便名義上是“實名登記”,但是注冊信息的真假性很難辨認。
最近,國家空管委印發的關于無人機的專項整治計劃,也要求無人機出產公司經過預留接口等技能手段,確保無人機“可辨認、可監測、可清查”。空管委正在牽頭起草一份針對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的具體管理規定,將明確對未進行無人機實名登記的行為給予處罰。